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宋健)6月17日15时30分,高速交警平泉大队民警巡逻至长深高速714km处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且车辆后方未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极易发生事故。
见此情景,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车辆后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便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左后轮突然爆胎,致使车辆无法继续行驶,而该车驾驶人并不会更换轮胎,正无从下手时,遇到了执勤民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取出了修理工具,十几分钟后,便将轮胎更换完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临行前,民警还叮嘱驾驶人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在车辆后方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并告知其使用备胎应注意的安全常识。车辆驾驶人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