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6月26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衡水市公安机关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出台《衡水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套路贷”、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坚决保护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制售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案件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名;侦破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串通投标、非法经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7类涉企犯罪案件4起,涉案金额5729.9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衡水市公安局牢树“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聚焦公安主责主业,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按照“属地辖区、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一项目一民警”包联走访制度,动态收集企业需求,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协助企业提升安防意识、预防内部职务犯罪和外部经济犯罪侵害等能力。在市域内重点园区、重大项目、龙头企业等设立警务站(室)37个,建立“15分钟警务圈”,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提升涉企违法犯罪打击质效,建立健全重大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实行“首接负责制”,高效处置企业报警求助,规范涉企案件侦办程序,追赃挽损与打击破案并重,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严格落实公安部异地办案“六个严禁”和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行动,动态调整涉企执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政治、法律、社会、经济效果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