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解寒晓)“真没想到,22个案子140万元,不到两个月就全部执行到位了,涞水法院工作效率太高了!非常感谢你们!”6月14日,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刘某激动地连声致谢,并将一面写有“雷厉风行执行神速,秉公执法为企护航”的锦旗送到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是涞水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其在销售车辆的过程中,为需要分期购车的顾客向银行提供担保,顾客购车后未及时偿还贷款。申请人作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向购车人行使追偿权,涉及22件案件140万元。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大多身处外地,面对生效判决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部分被执行人甚至故意规避执行,跟执行干警“玩失踪”。
为保证申请人尽快拿到款项,执行干警开展涉企案件快速执行行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手段,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冻结划拨。对名下没有存款的被执行人,因这些案件均涉及购车,以车找人成为快速执结案件的关键点。但机动车移动灵活、活动区域大、位置变化无常、便于藏匿,想要成功找到难度也不小。执行干警持续发力,陆续将当地几名被执行人车辆进行了扣押。很快,几名被执行人将钱款打入了法院执行账户。
通过多方探寻,执行干警发现最后一名被执行人孙某名下的车辆在辽宁省锦州市出现,于是立即驱车600公里连夜赶去,到达时已是后半夜。干警们来不及休息,迅速找到孙某的车辆位置。经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孙某终于在清晨时分露面。通过一番沟通,孙某依然表示目前经济状况不好,暂时无力偿还。执行干警只能将车辆先行扣押。随后,执行干警又通过电话对孙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配合执行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下一步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孙某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一周后,将13.8万元打入了法院执行账户。至此,22件案件涉及140万元,用时56天全部执行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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