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检查组现场查阅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发文目录、备案机关的收文目录、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原件、审查意见等500余份,听取制定机关和备案机关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报备、备案、审查、宣传、培训和其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场考核相关工作人员对备案审查条例和相关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评分标准,对11个设区的市和两个省直管县进行了评价打分,评价结果通报全省人大系统。
省人大常委会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的创新载体和重要手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探索建设备案审查信息平台。2019年初步建成了信息平台,2021年开展平台功能提升和用户下延工作,通过搭建智能比对系统、版本比对系统、格式生成系统、法规清理系统、法学期刊数据库等现代数字技术手段和海量的数据资源,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起覆盖全省、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操作便捷的备案审查智能辅助平台,为全省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数字支撑,实现了备案审查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和备案审查平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
夯实基础,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规程从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等几个重点方面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建立了分工明确、运行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围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错三个关键环节,针对市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不平衡、审查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明确了近一个时期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供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
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1年5月建立了由22位专家组成的备案审查专家人才库,并通过建立专家人才库微信群,加强与各位专家人才的沟通交流,方便各位专家分享在工作中了解掌握的备案审查最新研究成果、典型案例,开展线上理论研讨。建立常态化专家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各方较为关注、情况复杂的重点规范性文件,均送备案审查专家进行主动审查。截至目前,已由专家审查规范性文件58件次。
在整合法治资源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坚持统专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的特长,建立法制工作委员会与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同步开展审查的模式,有效形成审查合力。同时,规范审查程序,压实审查责任,建立备案审查意见登记制度,实现主动审查全程留痕可追溯。另一方面,持续加强能力建设,注重加强对上沟通、对下指导,连续三年组织召开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备案审查视频培训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增强各级各部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作出工作部署,并就备案审查理论和实务开展讲解剖析。通过实地调研检查和召开片区座谈会的方式,集中解答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就具体业务进行现场指导;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及时与各地各部门交换意见,介绍全国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新动态,努力提高全省备案审查整体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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