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振震)近日,蠡县人民法院留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给付质保金10万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双方合法权益,保证了双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2019年,某建筑企业与被告签订合同,约定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负责部分工程。原告完工后,被告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但尚欠质保金未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诉至法院。原告要求返还质保金,被告提交多份工程质量图片,要求原告承担质保责任。
受理案件后,留史法庭主办法官秉承“一件事一次了”理念,从优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通过面谈、电话联络等多种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查明案件事实,厘清基本脉络,反复协调沟通,疏导双方情绪。法官根据双方证据情况释法明理,向双方释明质保金的作用和双方合同签订的内容,并就案件受理费的承担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质保金10万元。这起案件圆满化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的顺利化解是蠡县法院“一件事一次了”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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