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黄明宇 范梦宇)男子为“修复”不良征信办理贷款,竟将银行卡交给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活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2年12月,姜某因家中盖房想要申请贷款,但由于其征信存在问题,银行不予办理。正在他一筹莫展之时,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对方声称可以通过刷流水的方式“修复”不良征信,进而帮助他办理贷款,姜某便与对方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见面后,姜某按照要求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两张银行卡交给对方,并配合对方进行了人脸识别等一系列身份认证操作。其间,姜某意识到对方不是正规贷款机构,可能会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非法交易,但为了更快拿到钱,还是将个人信息资料交给了对方。
经法院审理查明,姜某提供给对方的两张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诈骗活动,多名被害人的被骗资金被转入两张银行卡中,涉案金额达57万余元。姜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个人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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