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刘子龙 陈晨)“在务实创新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能动履职增添新活力,是我们在座的每名党员干警需要不断深入实践和研究的课题。”近日,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晏金红带领第二检察部党支部全体党员,来到磁县莲花山上的检察公益林,实地查看公益林侧柏长势,并在林间为党员们讲授党课。
莲花山位于磁县西部太行山区。今年3月,磁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与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同筹建,在莲花山上建立了邯郸市第一个检察公益林暨异地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这是通过异地补植复绿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的实践探索。该公益林总规划面积110亩,主要针对破坏森林资源,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等类型案件中无法进行原址修复或原址修复已无必要的情况,由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委托第三方采取异地补栽、补种树木等补植复绿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公益林首批投入资金近10万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0余亩,由磁县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件的修复义务人履行,在实现生态利益填补续造的同时,推动生态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转变。
一个个鱼鳞坑整齐排列,一棵棵侧柏翠绿挺拔,党员干警在山间席地而坐,重温莲花山的革命岁月,感受令人奋进的红色精神,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对“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发挥“党建+”模式再探讨落实。
大家表示,检察公益林是磁县检察院创新生态修复方式的生动实践,也是提升业务质效的有力抓手,一定要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党建业务融合,丰富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等替代性生态修复措施,为美丽河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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