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景琛)6月29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一行来到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进行调研,就衡水湖湿地保护问题进行座谈。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衡水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出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建设中去。同时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加强内部协同与外部协作机制,整合优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人员力量,加强与检察机关、相关行政部门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在联动协作、纠纷化解、线索提供、普法宣传等方面加强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要打造湿地环境资源保护亮点品牌,以保护衡水湖候鸟栖息地为重要抓手,深入分析相关生态环境案件,挖掘精品典型案例,研究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新举措、建立完善新制度,为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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