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化法检两院在民事、行政执行工作中的协调联动,7月4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与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活动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
据介绍,此次签署的两个意见围绕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法律监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案卷调阅等方面,具体明确了法检两院的职责与权限、工作方式和内容,为之后法检两院在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中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打开新局面。衔接配合机制的建立,加强了检法之间的沟通联系,双方将以此项机制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共同解决民事、行政执行中的问题,通过互学互鉴,促进共建共享,实现双赢共赢,共同为山海关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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