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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像赵某这样的人得到司法救助,该院突破刑事伤害单一性,向行政、民事、未检全方位拓展。三年来,该院救助52件52人,占全县司法救助人员85%,占县司法救助资金来源的67%。
救助+多元协同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的是法律“柔情”。该院司法“救助+”司法理念的形成,源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强化防止返贫和帮扶的内生动力。
6月2日,检察官再次回访赵某时,发现其栖身在娘家院子中临时搭建的棚子里,生活很困难。鉴于国家司法救助规定的一次性,该院决定再次联系民政部门为其母女申请农村低保。三年来,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发现司法救助户的各类问题、诉求70余项,全部“跟踪”给予解决,将返贫苗头消灭在萌芽中。
像赵某这样的被救助人,二次救助必须“另辟蹊径”。该院首先做好“检察+涉法部门”的有效衔接,主动与公安、法院对接,共同做好涉法社会救助,搭建合作共赢机制。其次做实“检察+社会体系”,主动与民政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系,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再其次是做深“检察+社会功能”,主动与团县委、妇联、工会、残联、志愿者协会等具有社会救助功能的单位联系,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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