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昕炜)为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非法出境、脱离监管,7月3日,赤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将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与公安机关出入境信息对接,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出入境专项检察,对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出入境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
检察中,该院发现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后,社区矫正机构没有向同级公安机关进行不准出境通报备案,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办理入矫手续时,填写《不准出境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备案表》并及时送达公安部门。截至目前,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对全部社区矫正对象67人进行了法定不准出境备案。
赤城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出入境数据核查机制,加大检察监督力度,促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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