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香敏 罗学伟 张铁路)为进一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河间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调研,向河间某燃气有限公司制发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并上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就燃气安全问题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增强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强化检察建议刚性。
该燃气公司为河间市近25万居民用户、1000余家工业用户和公福用户供应天然气,并负责安装维修、安全检查、管道巡查等工作。河间市检察院通过调研,结合办理破坏燃气设施、盗窃管道燃气类案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座谈过程中,河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对燃气安全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做了详细介绍,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从行为方式、危害后果、适用法律、建议事项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风险排查力度,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该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发表意见建议,公司代表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并诚恳地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查找管理漏洞,全面限期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行业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随后,河间市检察院向该公司送达了《致广大企业家、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了风险提示,并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和“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有关情况,现场发放了宣传海报和宣传单。
“我们双方通过座谈凝聚共识,共同推动解决难题,合力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河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灵活运用“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方式,促进检察机关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在隐患排查、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持续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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