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静)近日,鸡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共同签订《关于运用大数据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十条,从政法机关数字化协同建设、大数据平台信息互联互通,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大数据核查的提出、查询、处分、核查结果通报和联络会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
联席会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就大数据核查的联络对接、调查核实、工作通报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表示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好《实施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运用大数据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核查,可以有效整合执法监督力量,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考验期间的日常表现,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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