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马冬冬)6月28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依法采取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使被执行人张某全额履行了偿还借款义务,促使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执结。
2020年5月5日,被执行人张某在某汽车商贸公司购车时因资金短缺,向该公司借款2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及利息。后因逾期未还借款,引起诉讼。在诉讼中,张某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某汽车商贸公司借款2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张某又未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4月下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其却无动于衷。经查询,未发现其银行有可供执行的存款。通过多次与其谈话做工作,张某仍然拒不履行。最近,申请执行人得知,张某经营果园获得一定收入。6月22日,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告知“如果其拒不履行,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
迫于法律威慑,张某表示愿意还款,并写下保证书。之后,他积极筹款,很快将案款足额打入法院账户。6月28日,执行干警将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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