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马永春
“我真没有想到你们一次性将案件调解成功,还把我送到高铁站,真是太感谢你们啦!”7月3日,湖北某空调设备公司代理人张某激动地对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说道。
近年来,下花园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指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以公正裁判护商、以高效服务安商、以司法温度暖商,为企业发展营造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府院联动”实现案件高效化解
下花园区法院针对该区涉房地产案件激增的现状,通过建立“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处置府院联动工作室”,探索基层法院推进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新路径。在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延期交房纠纷、涉农民工工资等多领域推进府院联动化解机制,联合司法局、检察院以及相关部门共同会商,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春节前,因发包方未及时结算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多人信访后诉至法院,该系列案涉及7个施工单位、200多名农民工。法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牵头,联合住建局、信访局、公安局、人社局组成府院协调专班,由住建局协调非本案当事人的建筑单位先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清偿,再由法院先予执行。在府院协调专班的努力工作下,该系列案件在一周内判决履行完毕,使200多名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
立审执一体化跑出服务企业“加速度”
围绕立审执工作实际,下花园区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从立案环节开始标注“营商环境案件提示函”,明确专人负责移送、流转事宜,畅通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同时,深化速裁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诉讼前端分流化解大批简单纠纷,实现让少数法官快速审理多数简单案件,多数法官审理少数复杂案件。建立周期45天内院庭长专项督办的工作机制,要求审理期限超30天庭长督办,超45天主管副院长督办。
2019年4月,购房者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支付了首付款及装修款,双方对合同进行网签备案,后购房者未继续支付剩余房款。今年6月27日,某房地产公司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房款。法院经审查后于当日立案,案件当日流转至承办法官,法官阅卷后,次日便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了解到黄某已无力支付剩余房款,为减少双方损失,法官建议解除合同,购房者支付部分违约金。6月29日,法官经对双方进行调解同意后,即刻出具了调解书,黄某很快履行了调解书的内容。该案件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了三日,体现了下花园区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的“加速度”。
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服务有“温度”
下花园区法院法官们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用“公心”审理每一件案件,以“诚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困难群众,以“耐心”打消群众疑虑,以“细心”书写裁判文书。
6月19日,湖北某空调设备公司与下花园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官接案后了解到,某空调设备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图纸因施工量的变更,双方无法就结算达成一致,因此产生纠纷。7月3日,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计算工程量及保证金合计88.9万元,最终一次性调解成功,当场出具了调解书并送达。一切落停时已是中午1时,空调设备公司代理人急着赶火车,法官随后驾车将当事人送至高铁站。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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