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7日
第03版:法案

井陉交警一夜查获4起酒醉驾行为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李忠勇)进入7月份以来,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交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全力整治夏季交通秩序,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净化道路环境,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5日晚上,该大队组织民辅警兵分多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夜查获4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晚20时35分,该大队民辅警在天长镇石板片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驶过来,遂立即示意停车受检。司机打开车窗后,民警闻到一股酒味,筛查棒显示红灯。在对其实施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司机拒绝吹气。于是,民警只好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结果为165.1mg/100ml,为醉酒驾驶。

22时许,民警在天长镇南关路段将酒后开车的史某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为26mg/100ml,为酒后驾驶。史某称,当晚在家里喝了一瓶啤酒,心想这么晚了,交警不会查酒驾,便侥幸开车找地方放车,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查获。

22时05分,民警在天长镇北关路段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年轻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为51mg/100ml,为酒后驾驶。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人史某某不仅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还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不戴安全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

22时55分,民警在微水镇西岭路段对一辆小型轿车实施检查。经对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为77mg/100ml,为酒后驾驶。驾驶人张某称,他当夜喝了酒,车上拉的妻子有驾驶证,本想把这段难走的路段开过去,到大道再让妻子开,还没等换驾就被查住了。

对上述酒醉驾的驾驶人,该大队将按照规定分别予以处罚。醉驾的驾驶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许多驾驶员的自觉行动。但在农村地区,有的驾驶员还存有侥幸心理,酒驾行为仍时有发生。乡村道路夜间通行条件较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提醒广大农村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坚决做到酒后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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