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8日
第04版:民生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逾期仍不腾空房屋,亲属劝说无效——

司法拘留促“腾房案”执结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波

强制腾房类案件向来是执行案件里的“硬骨头”。7月7日,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腾房案件中,执行人员“真刀真枪动真格”,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力,顺利让被执行人主动腾空房屋。

依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刘某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从标的房屋中搬出,但其逾期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迫不得已向山海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到庭,刘某以行动不便为由,未如期到庭,执行干警便到其住处了解情况。面对执行人员的释法明理,刘某充耳不闻,明确表示不配合执行,拒绝从房屋内主动搬出。通过多次接触,执行干警发现刘某极为固执,无法与其进行有效沟通。

执行干警决定以柔克刚,侧面迂回,当即与其女儿取得联系,阐明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她能协助法院与母亲进行沟通,让刘某主动腾房。等待几天后,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其女儿询问沟通结果,得知刘某根本不听任何人劝说,腾房未果。

由于被执行人刘某拒绝腾房,且经多方劝说均不能奏效,执行人员拟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在强制腾房方案制定中,执行人员发现由于该案为行为履行类案件,并非房屋拍卖后的房屋腾退,采取强制腾房过程中产生的公证费、房屋租赁费、搬家费、仓储费金额较高。为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支出,执行干警在综合分析后,决定先对执行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7月4日,执行干警再次上门,在多次释法明理无效的前提下,执行干警正式向其送达司法拘留决定书。在送拘过程中,当刘某在公安医院体检时,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她终于卸下内心的执念,向执行人员表达了悔过之意,并表示会尽快寻找合适住房,从房屋中搬出。执行干警迅速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申请执行人表示可给予被执行人三天时间自行腾房。7月7日,刘某将自身物品全部搬出,案件顺利执结。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3-07-18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逾期仍不腾空房屋,亲属劝说无效——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58132.html 1 司法拘留促“腾房案”执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