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马冬冬)7月7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特请被执行人(担保人)张某弟弟出面协助做工作。其弟弟尽心尽力,不仅给姐姐、姐夫讲清拒执的利害关系,还主动拿出30万元帮助姐姐还清了债务,将案件了结。
2015年6月,被执行人杨某(女)以做生意为名,两次向申请执行人于某借款50万元,并找被执行人张某及其丈夫作担保。此借款逾期未还,引起诉讼。2016年9月,法院判决杨某给付于某本金50万元及违约金,担保人张某及其丈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入狱,家庭支离破碎,其丈夫无力偿还借款,于是找被执行人(担保人)张某及其丈夫清偿。经查,张某夫妇家住农村,没有经济来源,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存款等财产,只好依法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初,执行干警获悉被执行人杨某的丈夫和被执行人(担保人)张某有了一定经济收入,便立即依法恢复本案执行。经查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杨某丈夫银行卡里的2万余元存款。经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担保人)张某有隐瞒收入的行为,便将其传唤到法院进行谈话,特别指出有钱不还欠款,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以拒执罪处罚。
执行干警得知张某弟弟是一名公职人员,懂得法律,随即请来协助做其姐姐、姐夫的工作。姐姐家有两个孩子尚未结婚成家,张某弟弟深知一旦追究姐姐的拒执责任,势必对孩子们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便给姐姐讲清了严重后果。在此基础上,他又主动找申请执行人于某沟通协商。于某和张某同住一村,了解张某家庭情况,为了拿到一些钱,同时顾及乡亲情分,于某最终做出大幅度让步,达成了让张某一次性还款33万元将案件了结的和解协议。
为了还清欠款,张某拿出积攒的3万元收入,其弟弟主动拿出30万元帮姐姐还债。7月7日,执行干警将这33万元执行款全部给付了申请执行人于某,将此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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