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记芳)驾驶人马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不思悔改,以身试法,于日前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内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7月9日中午,马某在家中与亲属喝了约半斤白酒。晚上9时许,在明知自己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驾驶私家车外出,途中被正在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内丘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7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2021年10月马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
该大队依法对马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马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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