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郑春霞)7月10日至13日,由省司法厅工作人员组成的省复核组对衡水市1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逐一进行实地复核,并抽查了1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组对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肯定。
省复核组对照“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四看、五查、三问”的方式,实地了解衡水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通过听取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和运行情况,村(社区)法治广场、长廊、一条街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情况,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文化道德建设情况等,查看了村(社区)事务公开栏,并对村“两委”班子建设、村级事务民主共治情况,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查问。
经实地复核,省复核组对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表示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卓有成效,村居环境整洁、制度健全、法治氛围浓厚、治理和谐有序。复核组指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是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要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示范创建质量提升行动,将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提升的过程变成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过程,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衡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认真总结省复核组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推动基层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乡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推进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切实发挥示范村(社区)的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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