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衡水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祖娜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文秀
在我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尤团英办公桌的抽屉里,珍藏着一封年近八旬老人的来信:“感谢检察官一路尽心尽责、不辞辛苦,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难题。你们是真正为民办实事的好检察官!”
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老人发出如此感慨?
故事还要从2022年2月28日说起。这天,尤团英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申诉人,一位年近八十岁的退役军人。老人一见到尤团英就用颤抖的双手拿出一沓厚厚的申诉状,情绪激动地说:“100多万,这可是我辛苦大半辈子修车攒的钱啊,怎么买了一个这样的房子!”
尤团英赶忙扶老人坐下,递上一杯热茶,耐心地听老人诉说起遭遇。
几年前,这位孙大爷在故城县某房地产公司买了一套二层门面房,可是房子没住多久,二楼楼顶就开始漏水。原来,是三楼住户小李在二楼楼顶平台搭建花园,破坏了房屋结构,孙大爷找小李理论,小李却说,“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我交了钱的,凭什么不能用?”同时,小李还拒绝让孙大爷上楼维修。孙大爷一查合同才发现,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上确实标有“二楼楼顶平台归三楼住户使用”的条款,可签合同时房地产公司并没有进行提醒。为此,孙大爷多次找到房地产公司讨要说法,却无果而终。几次三番,双方之间矛盾愈演愈烈,难以调和。
房子没法住,维修也受阻,孙大爷越想越气,将房地产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附件相关条款为无效条款。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孙大爷的此项主张未得到支持。房子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孙大爷诉之无门,于是来到衡水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尤团英仔细查阅了案件卷宗,并到实地调查走访,认为从法律上无法支持孙大爷的监督申请。但不支持监督申请,不代表对群众的揪心事置之不理。望着孙大爷的满面愁容,尤团英决定,把老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让老人能安心度过晚年。
为此,她先后6次接待孙大爷,并多次上门了解情况。一面安抚孙大爷的情绪,一面又找到房地产公司阐明利弊。在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中,双方逐渐有了调解的意愿。
2022年4月28日,衡水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关系。经过两个多月耐心细致的工作,孙大爷与房地产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房地产公司负责维修该楼顶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等问题,同时保证孙大爷能随时到楼顶查看损坏及维修情况。至此,孙大爷近五年的维权之路就此画上圆满句号,他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结案后,孙大爷特意送来一面写有“多年纠纷一朝解,聚力民生办实事”的锦旗,并写下了故事开头的那封感谢信。
案件办结了,但孙大爷的维权经历让尤团英陷入沉思——日后,像孙大爷这样的揪心事能不能少一些,再少一些。为了让类似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推动区域内物业行业建设的法治化、制度化,在确定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后,尤团英指导故城县检察院分别向该县住建局、社区筹建办、物业公司制发了3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完善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开展私搭乱建排查整治工作。由于孙大爷是退役军人,检察机关又向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了加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检察建议,畅通退役军人诉求渠道,确保“拥军优属”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从案结事了到诉源治理,此案的办理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孙大爷做梦都没想到,不但自己的揪心事办成了顺心事,还为更多像他一样的业主或者退役军人畅通了维权渠道。如今,他逢人就夸,检察官真是为民办实事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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