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宁)近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并执行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省高速交警总队某支队申请执行赵某某非诉行政执行一案中,该支队发现赵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遂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但赵某某未履行,后交警支队向其下达了催告书,但赵某某始终未履行,故该支队向桃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未发现赵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多种方法尝试,与赵某某取得了联系。经过耐心交谈,法官为其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释明了不履行法律文书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赵某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即缴纳了所有罚款,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早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