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冰释前嫌。今年1月,王某与韩某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某受伤住院治疗。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是多年的邻居,具备调解的基础,遂将他们约到诉讼服务中心,针对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结合证据逐项解释说明,同时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人情世故等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讲解和劝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张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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