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7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沧县检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

推动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 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赵文卓)7月10日,在沧县举行的2023年度县级总河湖长会议上,沧县人民检察院就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县域河湖绿色发展工作情况做典型发言,得到沧县县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近年来,沧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职能,推动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

信息共享,双向移送线索。2021年4月,沧县检察院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建立协作机制,就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进行了细化,同时明确一名检察官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河湖长制有关工作联络对接、信息互通。“河长办”适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年度工作要点及推进情况;检察机关定期向“河长办”通报河湖保护刑事犯罪、民事行政检察以及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情况。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沧县检察院共收到“河长办”共享函71份,办理刑事案件1件6人,公益诉讼立案48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份,45件已整改完毕,共督促清理河道垃圾1.45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2950平方米,治理黑臭水体5000余平方米,保护水域面积数万平方米。

深化沟通,专业互补合作。2022年1月,沧县“河长办”向检察机关推送了关于南运河捷地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的问题线索,沧县检察院初步核实后立案调查。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早落实整改,“河长办”委托沧州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段管理界内建筑物进行现场勘测。两部门利用各自专业特长,确定了南运河捷地段某燃气公司等四家企业多处违法建筑物破坏土地资源和河道管理秩序,需及时拆除治理的事实。同时,双方就河湖治理保护中的疑难问题共同研讨,推进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当月,沧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

专项整治,联合督办落实。沧县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河长办”发挥组织协调、考核督办职能,合力治理破坏河湖环境资源问题。在办理南运河捷地段河道违建一案时,“河长+检察长”多次深入案发地进行调研,因某企业违建拆除直接影响3万余户居民及80余家企业生产生活用气,又面临冬季取暖等问题,整改工作一度停滞。2023年初,供暖期一过,“河长+检察长”再度上门座谈,与职能部门、企业就整改措施进行会商,在确保妥善安全处理拆违与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整改工作。4月21日,拆违工作顺利完成,沧县水务局出具验收报告。

以案促治,护河湖绿色发展。沧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要求,结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对县域内黑臭水体进行了摸排,掌握线索20余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0余件,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进行查处和治理。目前,沧县检察院正在对黑臭水体形成原因进行调研,对各职能部门执法数据进行比对,以求通过大数据分析推动污染的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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