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7月21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案件申请人李某送来的写有“尽职尽责、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感谢执行干警帮他办理了20年没能办下来的房产证。
据介绍,2003年,李某与山海关某房地产公司因承揽合同产生纠纷,遂起诉至山海关区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公司向李某支付工程款30余万元。因该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用一套房产抵顶了欠李某的工程款,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但没想到的是,最近,李某又来到山海关区法院,表示20年来,抵顶房产一直未能办理产权登记,欲申请强制执行。但经过审查,因判决书中并没有涉及办理产权登记的内容,因此无法进入执行程序。经过20年,李某已经70多岁了,为了帮助年事已高的李某尽快拿到房产证,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了不动产登记部门,询问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得知其中最重要的是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查,该房地产公司早已注销。
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后经多方打听,获取到了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因其在外地,经与其多次电话沟通后,执行干警终于为李某出具了办理产权登记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在解决了这一难题后,执行干警又多次陪同李某去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协调,终于帮李某办理了产权登记,为其了却一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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