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8日
第04版:民生

房屋买卖起纠纷 法院高效调解化心结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陈颖)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开发商与购房者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8年8月20日,王某与任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同日王某支付了购房首付款40万元。该协议约定:任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所购买房屋,如逾期两个月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交房,王某有权要求退房。此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各种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按时交房,便于2022年9月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分6次对王某的40万元购房款进行退还。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亦未按期退款。王某了解到在此期间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高层管理人员频繁更换,互相推诿工作,眼看退款无望,无奈之下,王某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任丘法院。

该院人民调解员颜晴接手此案后,与王某取得了联系。经细致了解,王某因孩子上学需求,才在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学区房,已经支付的首付款40万元中,有一部分是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目前,孩子即将步入小学,新房迟迟无法交付,她急需该笔款项来重新购买孩子上学所需房屋。

了解原告的需求后,颜晴联系到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但该员工并无相关实权负责退款问题。颜晴又辗转联系到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并将此作为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在多次沟通过程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王某购买的房屋确实无法交付,而且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资金周转困难,退款也只能一拖再拖。为保障王某的合法权益,颜晴告知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告知本案若处理不当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7月14日,经过多次与原、被告之间就退款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40万元购房款分期返还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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