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近日,石家庄市一男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则谣言视频,视频用字幕配以声音:“公安交警把人给撞了……”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男子的视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交警形象,最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7月16日18时许,男子崔某经过省会长安区和平东路某小区门口时,看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跃进路派出所民警及长安交警正在现场出警。崔某在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过程,也没有核实事情具体内容的情况下,拍摄了现场录像。当日18时51分,崔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称“公安交警把人给撞了”,并且配文“公安交警,开横车习惯了,这次把人给撞了”。经过核实,其发布内容为谣言信息,此举给公安交警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7月1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民警依法传唤崔某接受调查,其交代了自己散播涉警谣言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7月16日,跃进路派出所民警和长安交警先后赶赴和平东路某小区现场,处理一起醉酒男子与他人纠纷的警情。在现场调解期间,崔某拍摄视频片段,配以曲解事实的文字、声音,并发布在网络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崔某因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7月28日,在石家庄市拘留所,崔某对自己散布谣言的行为后悔不已:“我之前因为驾驶私家车产生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理过两次。这次拍视频发到网上就是为了发泄心中不满,当时也没考虑过后果……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提升信息甄别能力,不相信、不传播网络不实信息,更不能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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