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嫚青)日前,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缜密侦查、迅速行动,成功破获一起盗窃网络游戏账号案件。
前一段时间,该刑警大队接群众左某报警称,自己价值5000余元的游戏账号被盗。经了解,左某在网上花费2000元购买了一个网络游戏账号,随后又充值了3000余元用于购买游戏装备。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左某发现该账号突然被盗无法登录。
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被盗游戏账号的卖主姬某有作案嫌疑。在进一步固定证据后,民警赶赴山西省高平市,通过一昼夜的连续奋战、细致摸排,最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7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姬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姬某对其将该游戏账号卖给左某后,通过自己身份信息恶意申诉,又将该账号找回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姬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民法典颁布后,“虚拟财产”一词首次从法律规范角度进入大众视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款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本案中,姬某将游戏账号出售交易后,其对该账号已不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网络找回、秘密窃取等任何方式盗取属于他人的账号,都涉嫌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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