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吉林某建筑公司寄来的感谢信,感谢该院帮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且未让当事人跑一趟路、未耽误一天时间。
吉林某建筑公司与河北某公司、易县某公司长期有项目合作,后因款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吉林某建筑公司通过跨域网上立案方式向易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审查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出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河北某公司、易县某公司名下价值450万元的资产,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被申请人当即履行全部欠款,申请人放弃违约金同意解除保全,该案圆满化解。 白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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