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旭阳 孙雅莉)日前,张某等18名农民工在深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积极协助下,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部分工资5.8万元。这是深州市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依法支持起诉、跟进监督帮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又一典型事例。
2021年3月,张某等18名农民工受刘某3人雇用,在某小区工地打工。2022年1月完工后,刘某等3人拖欠该18名农民工工资21万余元。因雇主长期拖欠工资,农民工数次索要未果,逐向深州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深州市司法局受理案件后,依托与深州市检察院、深州市法院共同签订的《关于构建支持起诉+多元化解+法律援助一体化平台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权益保护的意见》,于今年5月向深州市检察院移送该案件线索。随后,张某等18名农民工来到深州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办案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认为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属实,申请支持起诉理由正当,证据充分,遂依法支持18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依托联合签订的协作意见,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与深州法院沟通加快立案、审理进度。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检察官与法官、律师多次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劳动监察部门参与。近日,在检察官、法官见证下,被告刘某等3人和农民工签署调解书,并当场先期给付5.8万元工资款,承诺6个月内将剩余工资款全额兑现,双方握手言和,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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