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海博)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年人之间的离婚纠纷案。该案自原告提请立案至案件办结,历时三个多月,法庭办案干警先后六次组织调解,最终使得当事人破除心结、搁置争议,双方和平分手。
高某某与谭某某系再婚夫妻。三十多年前,高某某携女儿再嫁,同谭某某及其年幼的儿子重新组建了家庭。如今,高某某与谭某某均已是年逾六旬的老人,二人的子女也已各自成家独立生活。因是再婚家庭,家庭成员复杂,双方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彼此之间摩擦不断。随着矛盾的积累,双方之间的成见日深,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去年春节期间,双方再度爆发激烈争吵,高某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去往外地投奔女儿,双方自此开始分居。后高某某一纸诉状递至深州市人民法院,要求同谭某某离婚。
经办案干警询问,被告谭某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存在重大分歧。原告坚持要求分割共有房屋、家庭承包地等共有财物,并以为被告及其儿子辛苦付出三十年为由索要大额经济补偿。被告则称原告离家之时带走了家中存款十几万元,自己尚未向其追索该款项,绝不会再向原告支付一分钱。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并爆发了激烈的争执,办案干警几次调解无果。
见此情况,办案干警及时调整了办案思路,以被告提及的原告带走的共有存款为突破口,打消了原告的侥幸心理,终于使案件的调解进展情况出现转机:原告承认其确实带走了共有存款。
在最后的调解中,经办案干警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原告最终接受了干警的劝解,自愿放弃了分割共同财产及要求被告给予补偿的要求。同时在办案干警的劝解下,被告也作出让步,其自愿向原告给付部分财产对价款4000元,同意原告继续耕种自己名下的家庭承包地,并主动承担了本案的诉讼费用。办案干警随即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签收调解书后,被告当场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在办案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一起到被告家中办理了个人物品的交接,案件得以圆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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