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康丽斐
“我做错了事,走错了路,对您造成了伤害,想跟您说声对不起。”日前,平山县人民法院小觉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告崔某向原告表达了真诚的歉意。
原告高某与黄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2020年,黄某与1998年出生的被告崔某相识,并发展为婚外情关系。在两人相处的3年时间里,黄某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将15万余元直接转给崔某或用于崔某消费。原告高某认为,丈夫黄某基于与被告崔某的婚外情关系,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或用于被告消费,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该行为无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财产。
庭审中,原告提供了黄某与被告崔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及支付宝转账记录,被告承认其与黄某的婚外情关系。经小觉法庭调解,崔某向原告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并同意向原告高某返还不当得利8万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因婚外情引发的返还财产诉讼不断增多,婚姻中任何一方发生婚外情,不仅会给另一方带来精神上的伤害,出轨方给第三方财产上的赠与也会给配偶及其家庭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此案是一起因婚外情,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婚外第三者所引发的纠纷。本案中,黄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还侵犯了原告高某的合法权益。被告崔某明知黄某有家庭,仍与其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受其钱款、物品的赠与,这种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应当认定无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财产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双方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在赠与行为无效的情况下,崔某应将其取得的财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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