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闫鑫辉)7月28日,高速交警鹰手营子大队执勤民警在靳杖子服务区对过往车辆进行纠违时,查处了一起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询问,得知该名摩托车驾驶人在不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载一名女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执勤民警耐心对其讲解法律规定和载人的危害性,驾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下次绝不会再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的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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