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文捷)8月2日,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辛香线3公里+200米处设卡例行检查,22时45分,一辆小型轿车缓缓向执勤点驶来,民警们示意该车停下接受检查。当驾驶人降下车窗后民警们发现有酒气飘出,立即要求该驾驶人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
当民警询问其是否喝酒时,驾驶人“从容”地回答:“只喝了一瓶啤酒”!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更让民警感到揪心的是,车上还拉着驾驶人的妻子与女儿。
据驾驶人张某称,当天晚上他在饭店与妻子和女儿吃饭时喝了几杯酒,饭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抓获。
交警提示,切莫拿一家人生命安全当儿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张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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