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陈薇 记者 刘彬)7月26日,易县人民法院采用“诉前鉴定+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这是易县法院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出击,打好“诉前鉴定+调解”组合拳,促使纠纷化解步入“快车道”的一个成功案例。
2022年冬天,原告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拐弯时,与被告邓大爷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易县交警大队认定,邓大爷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就损伤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李某遂诉至法院,并在诉前申请对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二次手术费用进行鉴定。
按照对外委托鉴定程序,应通知双方先选取鉴定机构。但在送达通知书过程中,邓大爷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经多方打听后,对外委托办的工作人员终于在邓大爷的老家寻得其下落,并将鉴定的相关情况告之于他。邓大爷表示很是委屈,自己也在这起事故中受伤,至今仍未痊愈,让本就靠儿女接济的困难生活更加雪上加霜,现在对方还要求大额赔偿,真的无力支付。
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本着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申请人权益及时兑现的想法,对外委托办的工作人员在组织双方选取鉴定机构的同时,积极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类似案件的鉴定结论、处理方式,为双方处理纠纷提供合理预期,并告知其进行鉴定将大大提高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随后,工作人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分析调解解决的利弊得失,最终促成双方在诉前鉴定阶段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李某撤回鉴定申请,被告邓大爷的家属也同意赔偿李某损失,并当场履行完毕。
“诉前鉴定+调解”的解纷模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最终目的。下一步,易县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多元解纷理念贯穿于包括“诉前鉴定”环节在内的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促进各方当事人以最大的诚信和善意快速解决矛盾纠纷,走出更多高效解纷新路径,持续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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