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1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异地腾退法拍房遇难题

两地法院通力合作促执结

河北法制报讯 (王庆亮)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依托协作联动机制,积极联合兄弟法院,顺利将一起原本复杂的异地强迁案件以租赁人的主动迁出予以化解,节约了司法资源,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在办理原告宋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黄骅市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宋某借款1200万元。因被告未于期限内履行还款责任,宋某向黄骅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数套门市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拍卖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其中一套位于孟村的门市已租赁给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到期日为2023年5月。

2023年1月,该套门市房顺利完成拍卖。为保障法拍房在租赁到期后顺利腾空,执行法官提前多次与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到期迁出事宜等。沟通中,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其在租赁期间对门市进行过装修,并缴纳了暖气接口费,如无法解决补偿费用问题将不会积极配合迁出。

针对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问题,执行法官又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调取双方租赁合同,了解具体情况。经查明,协议中明确约定到期后租赁人自行迁出,各类装修费用租赁人不得要求补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坚持不补偿。

执行法官又组织几方多次沟通,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始终不积极配合。租赁到期后,执行法官依法张贴限期迁出公告,责令租赁人限期搬离。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置之不理。

面对执行僵局,执行法官没有放弃沟通协调的希望,在计划启动强制迁出程序的同时,来到孟村法院,说明沟通案件情况,得到了孟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

在做好买受人工作的同时,两地法院通力合作,多次前往门市处与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见面约谈,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促使买受人与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买受人同意对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暖气接口费的支出予以适当补偿,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自行迁出。

近日,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顺利迁出,门市物归“新”主,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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