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县亿融达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永会、李永瑞与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14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瑞青、暴连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邑县支行与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3)冀0127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凌冰峰:
本院受理原告杨明军诉被告凌冰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26财保316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涉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镔、河北煦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白明哲与被告马镔、河北煦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3)冀 0102 民初 3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解除原告白明哲与被告马镔、河北煦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二、被告马镔、河北煦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白明哲返还装修款2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秋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檬通营销策划(河北)有限公司诉石家庄秋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3)冀0102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石家庄秋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檬通营销策划(河北)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余良华:
本院受理原告任庆军诉余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刘自朝: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毛志江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171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0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6室、0310-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何建良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47011,特此声明。
苏志飞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16659,特此声明。
王建武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38834,特此声明。
朱爱宇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3778,特此声明。
杨兵兵不慎将警官证、警号丢失,警号号码为1303760,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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