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范一杰)饮酒驾车受到处罚后不长记性,竟再次饮酒后开车上路。日前,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民警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男子。
当日,该大队民警在辖区龙乡北大街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黑色轿车驾驶人面红耳赤,车内一股酒气。这名男子拒不配合民警呼吸式酒精测试,执意要抽血检测。经检测,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8.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信息核查,民警得知该男子此次为第二次涉酒交通违法被查,此前因酒驾,驾驶证从A证降了级。
交警提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旦出现事故,只能自食苦果,后悔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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