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谢彬 记者 陈兆扬)8月8日,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百吨王”货车。货车驾驶人因超载100%以上,受到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当日凌晨2时许,该大队马厂中队民警正在执行夜间巡逻任务,巡逻至县城北环路时,发现一辆冀J牌照的大货车行驶缓慢,遂上前将该车拦停进行询问。该车驾驶人称车上拉的是管桩,但其对拉了多少吨闪烁其词,于是民警将该车引导至马厂联合治超站。经过磅称重,该车限重49吨,实际总重106.78吨,超载率高达100%以上,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超载大货车采取扣留强制措施,责令其卸货转运,同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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