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6日
第04版:民生

人民法院公告

郑搏、沧州佳路诚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冀0105民初464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涂志宽:

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冀0105民初432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冯东辉、郭江花:

本院受理的原告智春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冀0105民初287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克俭:

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北洺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244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邯郸新美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思特利贸易有限公司、曹爱国、王燕平:

本院已受理原告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邯郸新美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思特利贸易有限公司、曹爱国、王燕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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