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何缘 王丽爱)近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庭审,以第三方视角对检察工作开展监督,并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评议。
庭审前,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适用法律、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以及庭审要求等,通过充分沟通,确保人民监督员从出庭规范、文书质量、出庭效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监督。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讲事实摆证据,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张弛有度。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现场对检察官出庭公诉情况进行了评议,高度肯定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认为公诉人举止得体、法律适用准确、公诉意见有理有据,充分展现出检察官的出庭办案水平和指控犯罪能力。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这次庭审,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有了更全面、更直接的了解,也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知识和监督能力。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既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提高检察办案质效的现实需要。双桥区检察院表示,将持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高效,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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