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成江 姚苏蕾
河北法制报记者 章彤华
广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担当履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拓展案件范围,提升案件质量,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公众利益诉求,维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为促进社会治理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守护绿水青山 落实恢复性司法实践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为守护水域生态环境,该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涉河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治理工作,会同广宗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形成线索互通渠道,及时掌握涉河犯罪线索,实现精准打击,有效治理。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该院围绕河道垃圾、水源地污染、河道清淤等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立案100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9份、磋商函1份,召开座谈会5次。通过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形成《关于广宗县河长制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促成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21年以来,在办理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中,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依法追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款200余万元,切实保护了受损生态环境,增进了民生福祉。
聚焦食品安全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回应群众关切,该院不定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校园食堂、校园周边商店、农贸市场、超市、酒店餐馆等与食品药品安全密切相关、问题易发地点摸排线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
2023年,检察干警在办案中发现,该县部分地方存在违反国家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在明知未办理定点屠宰证明和生猪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在家中私屠滥宰生猪销售牟利现象。该院通过实地检查摸排线索,发现农村私宰生猪现象较为严重,且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造成市场上肉品来源不明确,一些未经过定点屠宰的不健康猪肉极易流入市场。另外,一些市民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该院依法向县农业农村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送达活动,从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布局、执行生猪屠宰检疫制度、普法宣传落实等方面向该局提出具体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展开行动,狠抓整改落实,多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各大农贸市场、小型猪肉经营户等商贩开展生猪肉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与此同时,该院通过检察建议,于2023年2月促成相关部门依法公示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黑名单,落实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公众知情权,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全县范围内餐饮场所“一照一证”监督力度,力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拓展“等”外领域 为促进社会治理提供检察力量
从绿水青山到蓝天白云,从“舌尖安全”到“脚下安全”,从古树珍禽到文物和文化遗产,从英烈保护到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保护,从个人信息安全到网络治理……该院在办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紧扣公益诉讼立法宗旨,凝聚公益保护共识,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案件“等”外领域,协调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为维护革命先烈光辉形象,针对冥币市场不法行为,该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查处整治非法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销售印有伟人头像冥币等问题,有效遏制了亵渎损害人民币的不法行为。为给莘莘学子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该院在高考前期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共同为学子创造舒适安静的考试环境。
到目前,该院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5条,立案26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份,提起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做到了专项监督四大领域全覆盖。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