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乔学兰)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周村法庭诉前高效调解一起涉土地纠纷,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2022年10月30日,张某与某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由其承包该村112亩土地,承包期限为10年,每年每亩租金600元。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村委会交纳了当年租金。涉案合同中27亩土地在签订合同之前一直由同村村民刘某耕种,刘某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不符合程序、合同无效为由,强行继续耕种。为此,双方产生纠纷,当地村委会及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张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
为尽快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讼累,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周村法庭从诉前调解入手,整合多方力量,努力定分止争。
承办法官实地走访,积极向当地村委会及镇政府了解涉案合同签订过程及纠纷矛盾点。针对双方纠纷矛盾点,承办法官联合当地村委会及镇政府包村干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调解,认真分析双方法律关系,详细告知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轮调解,刘某认识到自己强行继续耕种土地行为的错误。
最终,在承办法官提出调解方案基础上,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返还张某27亩耕地并给付张某适当的地上农作物收益分割款。
周村法庭对涉案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该案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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