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魏琳琳诉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思可教育投资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102民初99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思可教育投资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魏琳琳返还课时费25655元及利息(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魏琳琳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美敬诉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思可教育投资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102民初99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思可教育投资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赵美敬返还课时费10492.36元及利息(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LPR计算);二、被告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美敬返还课时费19386.64元及利息(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LPR计算)三、驳回原告赵美敬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鸿帆科技集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谯仕建、徐蓉、谯徐、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751号白佛口朝晖苑7号住宅楼2单元601号不动产抵押权人、承租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增文与被执行人河北鸿帆科技集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谯仕建、徐蓉、谯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谯徐购买的河北中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751号白佛口朝晖苑7号住宅楼2单元601号不动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执22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谯徐购买的河北中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751号白佛口朝晖苑7号住宅楼2单元601号不动产)、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评估报告的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电话:0311-66758121)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5时到标的物所在地对拟评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法官:曹政亮,电话:0311-66758092,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905办公室)领取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异议期为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仝浩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号码为1306417,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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