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永谦)一男子闲逛时看到路灯电缆心生歹意,与同伙盗窃电缆,最终被判处刑罚。
2022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在曲周县闲逛时,看到路灯电缆突生盗窃之意,于是实地蹲点观察。摸清状况后,李某找到肖某、宋某,共同筹划盗窃事宜。次日深夜,三人开车相约至约定地点,共盗窃电缆600余米,非法获利近2万元。案发后,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分析研判。之后三人落网,并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主动退赃退赔。在审查起诉阶段,三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曲周县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
8月14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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