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2日
第04版:民生

灵寿法院强制腾退被强占的养老公寓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8月18日8时30分,灵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十余名执行干警顶着高温来到灵寿县A村,对强占该村养老公寓的人员及物品依法进行强制搬离。

申请执行人灵寿县B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灵寿县A村有一个老年公寓,申请执行人将该公寓租赁给灵寿县C养老公寓作为经营养老项目使用。因老年公寓外墙保温防火材料不达标,灵寿县民政局责令原告限期整改施工。被执行人张某某、王某、张某以C老年公寓尚未验收,没有交由第三方进行评审为由占有使用该公寓房屋居住生活并阻挠整改施工。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某、王某、张某限期搬离灵寿县B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灵寿县A村村西南的房屋,并不得阻挠对上述房屋外墙保温工程的整改施工。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灵寿法院执行局王德崴执行团队随即对案件进行调查,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王某、张某与申请执行人灵寿县B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务纠纷,因此长期占用阻挠施工。案件承办人王德崴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其主张的关于建设施工的工程款纠纷,不是阻却灵寿县B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房屋行使相关权利的法定事由,张某等三人就该纠纷可另行起诉,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考虑到该起执行案件涉及多位老人入住养老公寓问题,为尽快执结案件,保障老人老有所居,8月18日,灵寿县法院执行局数十名执行干警来到灵寿县A村,对强占该村C养老公寓的人员及物品依法进行强制搬离。到达执行现场后,案外人阻挠强制搬离,执行法警依法进行强制驱离。通过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使其配合清点搬离物品,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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