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李国军、李金生:
本院受理原告赵杰诉李国军、李金生、刘鹏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822民初5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佳其:
本院受理原告韩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1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崔咏梅:
上诉人唐山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崔咏梅、焦勇、黄凯、焦钰桐、刘作金、黄海英、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正长铸造集团有限公司、倪淑兰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邹城监狱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琼芬:
本院受理原告杜玉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匠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陆华海:
本院受理的原告谈琼林与被告陆华海、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14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曹小红:
本院受理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曹小红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且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张汝生(身份证号:131127199512123837)向我院递交的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此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处决定撤销(2006)正证民字第305号《公证书》,上述《公证书》自始无效。(正定县公证处地址:石家庄市正定县常山西路31号401室正定县公证处,咨询电话:0311-88022378)
河北省正定县公证处
遗失声明
段存波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1328246,特此声明。
王喜东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11583,特此声明。
王光炯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79678,声明作废。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王辉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1301201010481409,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