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在今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全省三级法院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全省法院结合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热情。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工作,并发布了白皮书及十件环境资源典型案事例。承德鹰手营子矿区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展示了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衡水中院制定出台指导意见,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我省法院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成立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等,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抓手和重要阵地。承德中院牵头,与检察院等6家单位共同建立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邯郸永年法院在广府古城景区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保定徐水法院联合区检察院等相聚瀑河水库,挂牌成立了徐水法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平山法院会同县水利局等,在平山县滹沱河湿地驿站成立首个滹沱河生态环境司法协作联络站。
全省法院把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与日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结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和宣判,打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有效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承德中院组织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集中宣判9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石家庄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任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安新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安新县端村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件,(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