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将调解贯穿于诉讼过程始终,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办案中,法官多次与被告公司沟通,被告公司拒绝调解且拒绝出庭应诉。依原告申请,法院对被告公司财产在所拖欠货款价值范围内予以保全。法官经大量工作,促使双方同意和解。被告公司于签订和解协议当日按照法院要求将相应款项汇入原告公司指定账号,并将应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一并履行完毕,被告公司账号顺利解除冻结。
孟文雅 刘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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