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刘立敏 杨波)8月15日,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盗窃刑事案件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会议,监督检察机关“阳光”办案。
2022年10月上旬,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次于县城内盗窃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得手后将被盗车辆以每辆二三百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赃款全部用于挥霍。
听证会前,检察机关委托县司法局与社工组织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全面的社会调查与家庭教育评估,并逐一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对该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社会调查情况、犯罪情节以及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对涉案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充分评议,最终一致同意对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会后,承办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掌握正确家庭教育观念与方法,同时告诫涉罪未成年人真诚悔罪、改过自新,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与人生目标,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大城县检察院通过整合检察、社会、家庭三方资源,促进“护未”力量同频共振,最大限度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政策,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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